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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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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良打回了酒,说的是小喝两杯,可坐在饭桌上喝多少,做主的就是肚子里的馋虫了。

尤其沈老爷子爱喝这一口小烧,又有孙女婿陪着,老人家高兴起来,一杯接着一杯的碰,饭吃得差不多,沈国良打回来的一斤白酒也差不多见底。

沈国良把最后一口给三个人分光,喝完先将老爷子送回去。

孙如站在外头等着,见了他就说:“一会儿你跟霆宵说,别让他走了,莞莞屋里又不是没地方,够他住的!”

“对,我去跟他说!”沈国良笑眯眯的进了屋:“霆宵下午不去部队了吧?”

“嗯,今天放假,不用去。”一斤白酒,沈国良跟老爷子其实只喝了半斤,他做晚辈的为了让长辈进行,跟着陪了半斤。

他平常都不喝酒,猛地喝下来,不免泛起头晕。

沈国良跟他商量道:“那下午就别走了,困了在家睡一觉,晚上还能帮我收收粮食。”

陆霆霄看着岳父的笑脸,犹豫了一下,最终答应:“行。”

……

沈莞斗流氓那天砸了两个筐,好在蛋早早卖完了,没有造成什么损失。

吃完饭她把钱包拿出来,数数最近的收益,不算本金,光赚的有一百六十五。

加上放在药房的蟾蜍,约么能多个二十块钱?

在家的这些天不能出门收鸡蛋,那她也不能闲着,正好这几天不热,她把钱收拾起来,换上干活的衣服跟鞋,准备上山坡上去找找人参。

她刚提上鞋起来,屋门口的光就被高大的阴影给挡住了。

陆霆霄喝多酒有些上脸,漂浮不定的眼神看起来,显出几分醉意。

“爸让我在家住一天。”

“啊……”沈莞点点头,没问他愿不愿意。

既然他直接过来,就说明已经答应了。

“那你睡一会儿吧,我把被褥都拿进来。”沈莞往外走。

陆霆霄说:“不用,我在桌上靠一会儿就行。”

他记着沈莞爱干净,不让他睡床,现在也是照做。

沈莞并没想到这一点,柔和道:“坐着怎么能睡好觉?我把床铺好,你先歇着,我这会儿刚好出门一趟。”

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为跟他生疏而产生尴尬。

陆霆霄问道:“去哪?”

沈莞“哦”了一声,她又不是出去偷鸡摸狗,没必要隐瞒:“去山上,看看有没有野参,拿去药房能卖好多钱呢。”

“我跟你一起去。”陆霆霄走来说:“正好小雪身体虚弱,我想给她补一补。”

沈莞带他去倒是没问题,关键是……

“你喝成这样,能行吗?”

不太习惯的念头

沈莞一句‘能行么’,三个字,敏锐的刺激着男人要强的神经,尤其在酒意的作用下,陆霆霄没有回答,盯视她三秒,抬脚先走。

为了证明自己没喝多,陆霆霄还推上了自行车,让沈莞坐后头。

有了人力车夫,沈莞没跟他客气,自行车穿过林荫小路,辗转来到山脚,就没法再往上骑了。

陆霆霄将自行车锁在一颗大树下,跟沈莞徒步走进山里。

“一会儿走到上头可得小心点儿,有一次来我碰到一只大野猪,被它撵的崴了脚,在家里蹲了好几天才养好。”

碰上野猪,沈莞知道自己能逃开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所以她不会沾沾自喜,那之后的每次进山都万分小心。

而陆霆霄也顺着她的话,想起沈政之前找他,说过这件事。

原来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窍,开始卖力的赚钱了。

陆霆霄看着她的侧脸,骄阳穿过树荫照在她脸上,额角微微泛起的汗珠滚落下来,那双浮动眼波的水眸映着山林绿景,不知何时变得澄澈无匹。

这让他感觉,突然有些不认识眼前这个女人。

她已经完全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仿佛必须只有重新认识,重新了解,才能与她靠近。

附近的村民都知道这片荒山里头有猛兽虫蛇,为了活命平时都没有人过来,再加上镇上命令颁布了,不可以捕杀山里的野味儿,也就更不会有人踏足。

沈莞踩着坎坷不平的沟壑向上走,陆霆霄跟在她后面,看着她娇小的身体,却迈着坚韧的步伐,眼睛就像被一道强烈的光吸引着,完全没办法挪开。

“在这里歇一会儿。”沈莞爬到中途就累了,她的体力不比陆霆霄,他常年在部队接受训练,爬出这么远的距离,竟然连气都没有喘一下。

“你在这等,我在附近找找看。”

“嗯!”沈莞认真的答应。

陆霆霄以沈莞为原点,往她的西边走,良好的体力让他能够跨越沈莞走不了的山坎,而就在山坎的背面,两株植被生长的枝繁叶茂。

陆霆霄在部队经受过不止一次野外生存训练,是以,一眼就认出那是人参,他借着树枝跳跃过去,攀附在山坡上,掏出一把军刀,快速的在泥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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