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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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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陈路生的助理过来了,给了林重一把这边房子的钥匙,一间大平层,林重走进去的那一刻,突如其来的熟悉感袭来,林重甚至有片刻的恍惚,这和以前那套公寓太像了。

明明多了一间房间,空间也比那个大,可无论是装修上还是摆设上,都几乎一模一样。

房子里的空气似乎稀薄,林重打开窗户透气。

好像有什么堵在胸腔里,一口气上不去也下不来,他憋得难受,烟抽了一根又一根。

日落西山,他从衣柜里拽了个黑色鸭舌帽戴上出门了。

金华街第三条巷子里有个小酒吧,没牌子,外面满墙的爬山虎便是他最醒目的招牌,酒吧里有乐队唱着民谣,里面人也不多。

林重和这家酒吧老板认识,他在这里打过架子鼓,挣点烟钱,说起来,他的架子鼓还是大学的时候跟室友周博学的,仅仅是能流畅地打完能看曲子的程度。

当时是乐队实在缺人,酒吧老板,也就是乐队的主唱,才勉强同意他上的,最近林重已经很久没去了。

“嘿,好久不见啊。”酒吧老板见到林重,走过来热情地抱了抱林重。

林重回抱了他一下。

“怎么样,还打吗?”酒吧老板指了指酒吧中央台上的架子鼓。

“一首。”

酒吧老板挑眉:“就一首?”

“嗯。”林重想这一首结束,大概以后他就永远不会去碰架子鼓了。

酒吧老板很快集齐了乐手们,几人调整乐器,陆续上台,林重扣低鸭舌帽,握紧鼓槌,随着吉他手第一次拨弦落下,他随机跟上,落下的鼓槌仿佛与心脏的下落同频,血液间泵动的已分不清是鼓声还是心跳声。

灯光昏暗又斑斓,酒吧里渐渐坐满了人,林重随音乐晃动着身体,鼓槌挥起又落下,鸭舌帽的帽檐遮掩了他大半面容,只露出清晰的下颌线和性感的薄唇。

他上半身穿的是个黑色背心,手臂肌肉绷紧时线条匀称,漂亮极了,从肩到裸露在外的开阔的一字锁骨,形成一条引人沉醉的小洼,灯光落下,闪着光泽感,像盛了一洼清水。

音乐很燥,酒吧里的气氛顿时热了起来,很快一曲终了,在众人喊着安可,要求再来一首的时候,林重撂下鼓槌,默默走下台,在吧台前坐下,摘了鸭舌帽,要了杯酒。

他觉得他身体里天生缺少酒精,当酒精淹过头顶,痛苦就没了可占之地。

只剩沉溺于快活的俗烂灵魂在战栗。

一连两三天,他都泡在酒吧里,甚至有时会睡在那里,等到酒吧再营业继续喝。

至于那个房子,他并不想回去,陈路生每天都会给他打电话,他不想接,接了也是应付几句后挂掉,有时干脆把手机关机,让陈路生联系不到他。

这天,依旧在酒吧,依旧是老位子的吧台前,依旧是一杯威士忌,今天有优惠,来的人很多,演奏的也是很燥的歌,所以场子很热。

林重抿了口酒,酒的辛辣滑过喉咙。

“弟弟。”一只手臂从后面绕了过来,松松搂住林重的脖子。

林重仰头,对上一张娃娃脸。

蒲玉朝他眨了眨眼睛,“好巧啊。”

见到蒲玉,林重恍惚间意识到,时间在继续,而他也还活着。

将将然,他好像才从那场火中离开。

“我可以拍你吗?”蒲玉举起相机。

林重点了点头,他倒无所谓。

蒲玉道,“你随意些,不要管镜头,不然拍出来会很不自然的。”

上次就是,因为林重总是太僵硬了,没出几张好片,连个九宫格都凑不齐。

可林重确实很难不在意镜头,他浑身透着拘谨,坐在吧台前不动,闷声喝酒。

不过喝了两杯后,人有点醉了,竟也不管什么镜头不镜头的了,热歌一奏,他从座上站起来,跟着人一起随音乐晃动。

林重最后喝倒了,是蒲玉把他送回家的。

林重嘟嘟囔囔说了地址后,在出租车后座上身子一歪,靠在了蒲玉身上。

到了地方,蒲玉扶着林重下车上楼,从林重口袋里成功掏到钥匙,用钥匙开了门。

蒲玉把林重扶到沙发上,林重躺在沙发上喊渴,蒲玉连忙倒了杯水,抬眸时目光在电视机下边缘多停留了一秒,又很快移开,转身去喂林重水喝。

落地窗外,夜沉且静。

林重喝完水,彻底睡着了。

蒲玉理了理林重额前的头发,“我说过,下次要亲你嘴巴,现在是下次了。”

他俯身,将嘴唇凑上去,林重歪了歪头,倒是躲开了,蒲玉眼中闪过失望,眼眸暗了暗。

不过没有再试一次。

他起身走到电视前,直面着电视下面的针孔摄像头,“看够了吗?变态先生。”

他刚才没亲到林重,然而在镜头里可就不是那样了,他的身体挡住了林重,从镜头里只能看到他弯腰俯身亲吻的动作,可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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