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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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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王一系三千宗室,各种问题不在少数,在查附逆时曝出此事,顺势而推宗藩改革,也不显得处心积虑对付宗室了。

谢先生张了又张嘴,脑中绕过无数想法,然两害相权取其轻,他终于缓缓点头,“此时,也好。”

此时推出来,先查山陕,后续还查不查别处的藩王,那就要看局势了。

皇上若是顺势免查别家,亦是大恩典一件,也算安抚了诸藩。

而且,此时还有一个好处……

谢先生低低喟叹,声音几不可闻,“皇上尚无嗣……,对宗藩也厌烦得紧。”

可怜天下父母心,有了儿孙,哪个会不为儿孙打算呢,这一打算起来,就容易舍不得。

如成祖那般人物,也免不了爱子之心,没卸了汉王的护卫军权,以至后来有了汉王叛乱。

皇上无嗣,这几个字却让沈瑞心下一紧。

一时倒是更坚定了宗藩改革的心——如果真个天不遂人愿,寿哥无嗣,那也要让宗室里能出一个适合大明的皇帝,而绝不要将大明拖入深渊的那一脉!

谢先生一面起身去拿那一摞沈瑞所写条陈的初稿,一面道:“大人,亲王郡王先不能动,与他们无涉,才不会催生反意。”

郡王以下,基本上没造反的实力了。

沈瑞点头道:“头一宗,是想着五服之外,能否解了藩禁,开四民之业。”

谢先生一愣,随即点头赞道:“难得大人能想到这些人,实是大善大仁!那些藩王对旁支都不甚搭理,老朽还见过不肯为旁支请封的事,更勿论五服之外。

说着不免有些愤慨,“宗禄短缺,那亲王郡王是饿不着的,活不下去的都是这些五服之外、无名无爵却要守着藩禁无以养家糊口之人!

“这些人,禄米微薄,就是拿了禄米也难养家,可这些人却是丁口众多,禄米积少成多,对国库却是不小负担。”

谢先生先是为这些丁口省下的宗禄而开怀,转而又有些怅然道,“只这些人,便是开四民之业,也不知道士农工商能做哪行……”

就怕这么多年的禄米把人都养废了,什么也做不得。

不过,那又怎样,总归是给国库省下银子了。

“只要勤勉肯干的,总不会饿死。届时请朝廷许些优待政策,如减免赋税之类。”沈瑞淡淡道。

而话锋一转,“我不怕他们不事生产饿死自己,我怕他们还敢端着架子欺压百姓,比如那经商的强买强卖,只怕还要细化一些法令。”

谢先生也是无奈摇头,仔细看了条陈,频频点头,末了又道是既许开农商之业,也得适当放开城禁了,不然困守一城,也做不得什么工。

只不过范围还是不能太大,农商者许于封城四境谋生等等。

这开藩禁算是间接的去除掉了一批拿禄米的丁口。

当然还有更直接的方法,也是礼部擅长的——限制各级宗藩额妾数量,并严格封爵,直接控制拿禄米的丁口数量。

其实当时的大明对于纳妾是有很明确规定的,如“世子及郡王额妾四人,长子及各将军额妾三人,各中尉额妾二人。世子、郡王二十五岁嫡配无出,许选妾二人,至三十岁无出,方许娶足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则是三十嫡配无出,许选妾一人,三十五岁无出方许娶足。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许选娶一妾。”

而且各王府需要注明妾媵姓氏来历、入府年月,如有子女出生,要及时将子女生年月日注在妾项下备查。

更在弘治十年规定王府凡有新生子女要造册两本,分别送往礼部和宗人府;凡奏报立案者,才能请名请封。

只可惜,规定是这么规定的,执行力差得惊人——要不然庆成王一个郡王也不会有九十多儿女了。

谢先生处理过这样的案宗不在少数,深有体会,不由道:“宗藩在地方,花生传生子女不在少数,不少都记在良妾名下,朦胧请封,骗取宗禄。虽弘治十年有明令禁止,却仍有不少人无视国法,蒙混欺诈。”

(时人称宗室奸占娼妓、私收乐妇等不良女子所生子女为花生、传生。)

“还有已革爵的子女记在别人名下、乃至认养子女为亲子女,请封骗取禄米的!这番若是查处,又能剔掉一批冒领禄米的,只可惜如今只怕不好掉回头清查,只能是日后严行法度……”

沈瑞所知前世历史上嘉靖、万历朝上折奏请宗藩改革里,基本上都会提到限制妾室,通过强调妾室的“合法性”以保证所出子女的“正统性”,这也是扼制宗室人口膨胀的有效手段。

此番沈瑞就在条陈里重申了弘治朝原有规定,并进一步细化。

如王府姬妾产子造册时,需令本亲支或房族宗室五位与长史教授、收生人等甘结,以凭查考;若朦胧冒请名封,本位参革爵禄,结勘宗室降爵或革爵,长史教授等官罢黜,收生人问罪。

如非良家出身姬妾、花生传生子女不得入玉牒,更不得请封。已封者革去爵禄,不许造入玉牒。违者,乐工人等俱发边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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