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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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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主犯之一吴二宝的口供,每人发一份,大家先了解一下案情……”说了三点之后,孙局长示意手下的人将已经复印了很多份的资料发了下去,连编外人员方逸他们都是人手一份。

还别说,梁大平这里的办案条件比局里都要好,他的办公室里光是复印机和传真机就有好几台,短短的十多分钟时间,就将资料给整理的七七八八了。

想要办案,自然需要先详细了解案情了,在吴二宝的供诉资料发下去之后,整个会议室里顿时变得安静了下来,不过这种安静只是持续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一种沉重的呼吸声,就在会议室里响了起来。

虽然都是些老刑侦,但拿在手里口供所记录的东西,仍然让他们感觉十分的震惊,那一行行触目惊心的字眼看的他们均是头皮发炸,要不是亲眼看到,他们真的无法相信这世上还有如此残忍的罪犯。

从第一个被欺骗到煤矿打工的流浪汉,到刚刚死去不久的尤小乐,吴二宝知道的二十八个人,几乎都是服用了一种可以令人精神恍惚被他们称之为迷魂药的药物后,在煤矿底下井道深处被他们杀死的。

他们杀人所有的工具,都是身边的东西,基本上是有什么用什么。

吴二宝喜欢用锤子,当锤子砸在人的头盖骨上发出的那种碎裂的声音,会让吴二宝产生一种很兴奋的心理,他告诉警察,每隔一两个月如果听不到这种声音,吴二宝就会有一种想要杀人的冲动。

有一次吴二宝没有控制住这种冲动,在井下杀人的时候,用锤子硬生生的把那人的整个脑袋都给打碎掉了,当时为了制造现场,吴二宝和尤龙不得不炸碎了那一片坑道,将死者给掩埋在了里面。

事后那个煤矿的老板为了不上报事故,在赔完钱后就将那一段坑道给封闭了起来,所以一直到今天,冤死在坑道里的死者都没有能重见天日。

当然,如果手边没有锤子的话,像是铁钎什么的也都可以成为杀人的工具,有一次吴二宝亲眼看到尤龙在把一个被他们迷骗来的流浪汉拉进坑道里之后,随手就捡了块石头,活生生的把那个人给砸死的。

诸如这样的事情,整个卷宗上比比皆是,他们每次杀完人之后,相互之间都会交流一下经验,有个人曾经让迷昏了神智的死者站在一块大石下面,而那人则是用撬棍将石头撬下,当场把人就给砸死掉了。

此次落网的那个看上去文质彬彬名字里也带了个彬字的尤彬,实际上也是一个杀人恶魔,他喜欢让死者站在地下爆破的爆破点旁边,当炸药爆炸之后,现场往往满地的残肢断臂,事后连个囫囵人都无法拼凑起来。

用吴二宝的话说,上面那两种死法算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而通常感觉不耐烦的他们,基本上都是用暴力手段将死者杀死在地下几百米深的坑道里。

从吴二宝口供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来,杀人对于他们整个团伙而言,已经像是喝水吃饭一样寻常的事情了,包括吴二宝的媳妇在内,手上都有两条人命。

当然,女人是不可以下矿的,吴二宝媳妇手上的人命,却是来自吴二宝和尤龙共同制定的一个规矩。

作为这个团伙最早的发起人之一,吴二宝和尤龙约定,如果外人想加入这个团伙,就必须像梁山好汉入伙那样,交上来一个投名状,也就是手上必须要有人命。

吴二宝和尤龙认为,只有身上背了人命案的同伙,才不会出卖他们,另外他们俩还认为,手上见过血的人,心理素质才会更加强大,遇到警察的时候才不会坏事。

所以就算是吴二宝的媳妇和尤龙的亲弟弟尤虎,都需要交了这投名状,才能真正的被他们所接纳。

尤虎的投名状好办,第一次在井下杀人就有他一份,当时吴二宝用锤子砸到那个流浪汉之后,尤虎又用石块在那人头上连着砸了十多下,然后才撬下一块大石头砸在那个流浪汉身上的。

尤虎的问题好解决,但吴二宝的媳妇却是没有办法下到井底,因为按照规矩女人是不允许下井的,最后尤龙和吴二宝一合计,想出了一下办法。

用尤龙的话说,井下杀一个人,在井上面就要杀两个,也不知道是尤龙在床上说服的吴二宝媳妇,还是吴二宝给自己媳妇灌了迷魂药,他老婆史小翠居然答应了下来。

人选是尤龙定的,一个孩子一个大人,都是在街上碰到的流浪汉,尤龙只用了一顿饭就将他们的神智给迷昏了,然后带着吴二宝夫妇还有那两个人,来到了距离他们老家不远的一个山窝窝里。

尤龙交给了吴二宝媳妇一把匕首,让她必须用匕首杀了这两个人,否则她知道了自己和吴二宝那么多事,就算吴二宝护着她,尤龙也是一定要杀死她的。

吴二宝的媳妇史小翠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妈妈带着她又嫁了个男人生了个弟弟,从小根本就不管她,所以史小翠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十足的一个小太妹出身。

虽然拿刀子杀人比她以前混社会的时候升级了,但史小翠很快就完成了这种转变,用匕首将那个孩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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