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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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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挎在马背上的两只箱子解下,放到刘妮蓉与肖锵身前,周自如直视刘妮蓉,从容微笑道:“这是周某对昨夜误会的一点补偿,还望刘小姐接纳。以后鱼龙帮若是再路经倒马关,周某保证无需任何路引官碟,大开城门,畅通无阻。”

刘妮蓉两眼发红,双手攥紧缰绳,但最终还是生硬挤出一张笑脸,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迸出来,缓缓道:“刘妮蓉代鱼龙帮谢过周公子不计前嫌。”

周自如抽了抽鼻子,嘴角翘起笑了笑,然后慢悠悠拍马转身而走。

刘妮蓉看着那些眼中只有惧意而少有恨意的帮众,眼神黯然,沉声道:“拿上箱子,继续赶路。”

都说江湖恩怨江湖了,可世事难料,一旦沾碰上了官府,有几个江湖门派能不低头,不低下脑袋,也就只能掉脑袋了,尤其是北凉王当年马踏江湖后,创立了江湖传首的血腥规矩,更是如此。如今江湖除了龙虎山吴家剑冢东越剑池这些个地位超然的宗门,其余大大小小的派别,人人户籍记录在册,活得实在都不算滋润,几十年前那种“你是当官的老子懒得鸟你,废话就剁了你,再远走高飞”的草莽豪气,早已烟消云散,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英雄气概也尽数被铁骑马蹄踏平去了。

连十大豪阀都被北凉铁骑折腾得七零八落,一座成天窝里斗的江湖算什么。

王大石轻声问道:“徐公子,北蛮子长得啥样啊?会不会眼如铜铃手如蒲扇,个个身高八九尺,健壮如牛?”

徐凤年摇头笑道:“也就那么回事,不会多一条胳膊一条腿的。等你再过半旬,你就可以看到满大街的北蛮子了,会知道那里的小娘们也一样身娇体柔,可惜你小子身上没有闲银,否则还可以去留下城里的青楼找个姑娘尝尝鲜,也算为咱们离阳王朝在另外一个战场上骑马杀敌了。”

王大石涨红了一张还不经风霜的嫩脸,嚅嚅喏喏。

不凑巧刘妮蓉赶过来要与徐凤年说些公事,听到这句话,愤而拍马转身离去。

再走下去,便没有官道可言了,只是两朝商贾来往踩踏出来的道路,不过还算平整宽阔,容得下双马并驰。

鱼龙帮在中午时分找了个黄土高坡停下歇息,稍大的大队伍出门行走,停高不停低是常识,否则在马匪纵横肆虐的北凉北莽边境上,被十几骑悍匪居高临下一个冲荡就会死伤无数,至于小股人马,没有大本事,遇上了你就是站在山顶都没意义,一样被劫财劫命。徐凤年还是离群索居的脾气,鱼龙帮在倒马关吃了血亏以后,对这个北莽之行的罪魁祸首就更憎恶嫌弃,稍微接触到内幕的刘妮蓉和肖锵当然对他更是没有好感,徐凤年也乐得没人打扰,啃着一块皱巴巴的干饼,蹲在坡边上眺望远方,满目荒凉,呢喃了一句:“少不去江南,老不走凉莽。”

王大石来到徐凤年身边蹲下,好奇问道:“徐公子,我没读过书,这话啥意思?”

徐凤年笑着解释道:“这是一本情爱小说《头场雪》里讲的,是说江南风景好,温柔乡是英雄冢,少年郎心性不坚定,早早见识到旖旎风情,很难有雄心壮志去建功立业。凉莽边境破败萧索,上了年纪的老人,很容易感怀世事,满胸沟壑皆是悲怆,英雄迟暮,就会伤心伤肺。”

王大石哦了一声,挠头道:“徐公子这么一说,勉强有些懂了。”

徐凤年打趣道:“刘小姐肯定钟情那本《头场雪》,你有机会就去酒楼听一听说书先生们的,对女子心性也就能略知一二了。”

王大石差点被一口正下咽的肉饼给噎到,咳嗽了下,一脸窘态道:“我可喝不来酒。”

徐凤年笑了笑,拿起水囊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没有再戏弄这个这辈子都未必有机会去江南的少年。

王大石在这位徐公子面前总是自惭形秽,也不多呆,沉默了一会儿就识趣离开,徐凤年收好干饼和水囊,转头见鱼龙帮还在休憩闲聊,不见他如何动作,袖中飞出一柄袖珍短剑。

用短剑刺破手指,滴出血珠浸润在剑身上。

若是寻常短剑,血珠就要滑落,可这柄通体碧绿的两寸长小剑,竟好似通玄活物,将血液吸入剑身。

邓太阿有飞剑十二,这一柄是青梅。

徐凤年滴了三滴,才收回短剑青梅。

养剑。

想要有朝一日驭剑杀人,那就要起码千日不得懈怠。

青梅涩

徐凤年抓起一把黄土砂砾,抬头望向北莽。

吴家剑冢不管谁赞誉还是诋毁,始终高高在上,对江湖不理不睬,这是一个很诡谲的地方,百年来只有寥寥不到十名外人可以进出,以先后两任剑神李淳罡邓太阿最出名,其余前往剑冢砥砺剑道的剑士,都按照吴家规矩留在剑冢内“拜剑”一生一世,吴家这般睥睨武林,自然有它的底气,不止是九剑破万骑带来的巨大威望,吴家子孙不可能在这份功德薄上躺上两百年,就算是自负如李淳罡,也一样不否认吴家在剑势一途,经过几百年来无数名惊才绝艳的剑士不断累积,确实已登峰造极,步步登天,徐凤年记得回北凉路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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