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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洛克菲勒与范文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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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

这是唐纳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脑海中最多出现的词汇。

当虽然外饰精美,但如同患了肺气肿的老太婆踉跄上路的汽车启动的那一刻起,

唐纳德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中央铁路公司里那个见了高管就要唯唯诺诺,见了大金主恨不得跪下的小职员了。

自己现在可是大明帝国礼部鸿胪寺少卿,大明荣誉男爵,平西王的预备者,犹太人的福音战士——jeneralsangui!

尽管对方范德比尔特的名号还是让唐纳德短暂震惊,不过当他撅着屁股从大行李箱里找出一块铝制怀表作为礼物送给斯蒂夫时,后者的老脸上的震惊来了一个超级加倍。

唐纳德双手摆出拉手风琴的动作,表示:“不用感谢我,这都是我的老板的一点心意……当然,这都是看在朱莉夫人的面子上。”

“朱莉夫人?”

斯蒂夫愣了下,显然意识到自己的女儿与那个黄鹤之间的关系似乎已经到了极其亲密的程度。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斯蒂夫温柔的抚摸着手中轻巧的铝制怀表,心中却生不起一丝丝怒火。

“替我向黄鹤先生致谢,请他有空也来纽约……”

“很难,我的老板是一个忙碌的人,你知道,纽约这个地方曾经给他留下了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不过你相信我,他在西面拥有惊人的产业!”

西面!

惊人的产业!

没错了,一定是这样的!

斯蒂夫委托调查过朱莉的信件,发现她开始频繁寄信是从六个月前开始的。

而那正是林肯《宅地法案》生效后半年。

这半年时间内,在中部、西部产生了许多富有朝气且因为石油暴富的年轻人。

根据侦探提供的信息,其中嫌疑最大的是一个叫做约翰·洛克菲勒的年轻人。

这个只有24岁的年轻人可不简单,如今与合伙人在俄亥俄州建立了一座日进斗金的炼油厂,并且正在向更西部扩军。

当然,这些都是那个侦探的推理,不过现在看来十分有可能。

最关键的是,根据之前的调查,那个叫做洛克菲勒的年轻人正是在纽约出生的。

1839年他出生在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那个镇子正离范德比尔特山庄距离不远。

洛克菲勒的孩提时代家境十分贫寒,他甚至在码头上当过最低贱的小工。

直到10年前,洛克菲勒才跟随父母举家搬迁去了俄亥俄州。

只是没想到,树挪死,人挪活,搬家后不久,洛克菲勒便开始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才华……

结合唐纳德刚才所说“纽约这个地方曾经留下了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一事,斯蒂夫几乎已经可以脑补出一个完整的剧本了。

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忠诚的女仆长玛格丽特带着穿着厚实,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姐在自家宽敞的院子里面堆砌圣诞节的雪人。

一个身材消瘦、衣着单薄的小男孩,隔着金属的围栏痴痴的看着这一切。

他想要接近,想要打招呼,但是他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此后十年,那个男孩怀揣着那份童年时的憧憬而不断努力工作,终于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年轻富翁,甚至财富已经超过了女孩的父亲。

他最终鼓足勇气,给那个女孩写出了第一封信……

在斯蒂夫的脑海中,一只超级大舔狗的形象已经迅速的跃然纸上。

当然,他并不知道,实际上他的女儿才是那只真正的舔狗。

好吧,不管怎么说,这个脑补的故事细究起来还是有很多问题的。

比如说洛克菲勒好好一个年轻的石油小亨怎么就开始写作了呢?

他为什么要引诱朱莉源源不断地汇款?

这些问题其实斯蒂夫如果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黄鹤”的作品,想必都能得到答案。

只可惜和大多数美国人,尤其是中年美国人一样,斯蒂夫对于阅读的兴趣只限于股票日报和涩情杂志。

最终让斯蒂夫认定黄鹤就是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就是黄鹤的,是他想起了之前自己让管家随便雇佣的那个叫做杰克的小男孩,据说获得了唐纳德五美分的小费。

老实说,一个犹太人出手如此大方实在是不正常。

但仔细一想,这不正是因为他的老板洛克菲勒曾经也在码头上做着与杰克一样的工作吗?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使得洛克菲勒要求他的手下要善待这些臭烘烘的码头苦力。

如此一来,所有的证据链都衔接上了,斯蒂夫已经有了七成,不,是八成把握,自己的准女婿就那个新星的石油大王了。

说句实话,对于这个结果斯蒂夫还是非常满意的。

虽然按照老爷子的想法,朱莉最好能够嫁入欧洲的贵族豪门。

但那些眼高于顶的贵族哪里是这么好攀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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