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喂——”王初直接伸手在宋宁面前晃了一下,他瞅瞅宋宁的脸,压低声音,“你出来咋没带口罩?”
宋宁一愣,“带了,不是要喝咖啡,我给摘了。怎么了?”
“旁边都有人在偷拍你……”王初努努嘴,“就旁边那一桌穿校服的学生。”
一开始她们的手机还对着猫,慢慢地手机摄像头就偏到他们这桌了,明显得王初想不看见就难。
“我们要不先走吧。”宋宁侧了下脸,对着窗户那边,他耳朵漫上了点红,“下次出来可以去有包间的地方。”
“走走走,不在这待了。”
小猫似乎察觉到他们要走,喵了一下,把最后两口猫粮吃完,从宋宁的怀里蹦出去。
宋宁正好不知道该怎么让小猫从他怀里出去,这下松了口气,把口罩带上,说:“我们走吧。”
临走的时候,他看了眼猫咖的名字。
不高兴猫咖。
好奇怪的名字。
—
王初要八卦,于是硬是拉着宋宁步行去商场,反正离长青路也不远,走个二十分钟就到了。
“你说你要结婚,和谁啊?”王初大咧咧问,“我记得你没谈恋爱啊。”
“是没谈。”宋宁对朋友倒是很诚实,毕竟他们不像他爸妈一样观念传统,“就是遇到了,感觉很合适,闪婚。”
“草草草草!时髦啊你,不得了了,有生之间居然能看见你闪婚!”王初压低声音说,“叔叔阿姨不知道吧?”
“没,我和他们说的是认识两三个月了。”
“哦——”王初若有所思,“那你们认识几天了啊?一星期?”
一星期是他对宋宁的猜测。
按照他一开始对宋宁整个人的思考,宋宁适合细水长流的爱情,谈个十年八年的,慢慢步入婚姻的殿堂。
可等他不知道交往了多少女朋友了,宋宁依旧维持着单身人设不动摇,简直是新时代寡王。
没想到他刚结婚,宋宁居然也准备闪婚了。
“靠,你不会是学我的吧?”他一下蹦起来,“卧槽,这阿姨叔叔要是知道了不得抽死我,完了完了。”
“没有,就是合适了,然后一拍即合,准备要结婚。”
“好吧,那你和她到底认识多久了啊,实话实话,我感觉我和我媳妇认识三天就决定结婚已经很逆天了。”
“我们认识……”宋宁顿了一下,轻声说,“一天吧。”
王初:?????
他不敢置信。
他缓缓转头:“哥……你真是我的亲哥啊……”
“是谁啊,居然和你想到一块去了。”他心情复杂。
“你认识,是你的朋友。”
在宋宁还没说出名字之前,王初思索了一大圈,怎么也不觉得自己那群女性朋友里有适合宋宁的。要不然性格跳脱,要不然已经有男朋友。
直到他说出名字:“是闻殊。”
“啊?”王初不知道是该惊讶宋宁是和男人结婚,那人还是明星,还是惊讶闻殊愿意和宋宁闪婚。
直到他突然想到什么,挠了挠头,不确定道:“不对啊,我记得闻殊是不是有喜欢的人?”
这件事王初不是很确定,主要是年份久远。
他和闻殊的相识算个意外。
前几年宋宁在欧洲游学,碰巧在杜塞尔多夫参加国际展览会。王初正好在为自己的毕业论文发愁,一杯茶半包烟一个段落写一天。
一听宋宁在德国,干脆电脑一关,背着包买了张机票就去了。
没想到在飞机上偶遇闻殊。
时隔这么多年过去,王初已经不像初中的时候追星追的那么狂热,但看见自己的偶像还是卧槽了一声,心道这他妈是什么运气。
而且闻殊的脸从现实里看居然比照片上还要好看,身材颀长,五官无可挑剔。皮肤虽然白皙,却不过分柔美,衬得他格外的英俊,气质更是矜贵无比,看人的时候带着些许的压迫感。
不像个明星,气势和他爸似的,王初乍一看见还没敢认,盯了半天才敢上前。
他激动得不行,和对方拍了照,抒发了一些追星感想后死皮赖脸地加了联系方式。
他感叹道:“偶像你也去杜塞尔多夫啊,真巧,我也去。”
闻殊礼貌地笑了一下,“碰巧有事,去一趟。”
看出人家没有想和他多聊的意思,王初识时务地闭嘴,反正能加上闻殊的联系方式已经很让他惊喜了。
他调了一个舒适的角度拿起手机,嘀咕了一下,“也不知道宋宁看见我消息了没,万一不来接机岂不是让我很尴尬……”
闻殊转头,他问,“你朋友是……叫宋宁吗?”
“偶像你认识他?”王初高兴道,“他就在杜塞尔多夫,我去找他玩几天。”
“这个名字很熟悉。”闻殊笑了笑,“但是我不认识,可能之前在哪听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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