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2 / 3)
?”顾明犹豫了一下,说道。
“那天晚上你和被害人林琳一共发生了几次关系?有没有使用避孕套?”我一看事情有了转机,连忙问道。
“就一次。”顾明想也不想地说道,“没用避孕套。”
“你肯定?”
顾明点了点头。
“要是能有什么证据就好了。”我皱了皱眉。
“我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顾明想了想说,“有了孩子以后,家里那头母老虎怕我在外面乱搞,将来孩子继承遗产出问题,就逼着我做了输精管结扎手术,那以后我都不用套。”
“嗯。”我连忙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这句话,“那天晚上你说你只做了一次,这一点能不能证明?”
“这个……”顾明咬了咬嘴唇,犹豫了很久才说道,“恐怕没人能给我作证。”
“好吧。”听他这样说,我有些遗憾,“明天开庭的时候,不要乱说话,听我们的安排。”
结束了和顾明的会见,我和老罗刚回到律所,就接到了张静的电话,电话里张静说明天会出庭作证,她手里掌握了一份非常重要的证据,让我们做好申请证人出庭的准备。
“啥证据?”老罗紧张地问道。
“这个,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放心,保证让你们大吃一惊。”张静说,“对了,小骡子,我建议你们再去查查这几个人的关系。”张静报上了几个人的名字,老罗在便签本上记了下来。
看着那几个名字,我忍不住皱了皱眉,这几个人正是那几个提供了证词的宾馆服务生。
第二天的庭审上,不出所料,我和老罗提出的关于凶手若是当事人,应在作案后将车开走,以及因为做过输精管结扎手术,当事人在行房过程中不会使用避孕套的辩护意见被公诉方驳斥得体无完肤。
“审判长,我请求新证人出庭。”眼看着庭审陷入了僵局,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祭出杀手锏。
“反对!”公诉人举手说道,“证据、证人应该在举证期满前提出申请,现在已经过了举证期。”
我一惊,公诉人说得没错,所有证据、证人的提交申请都要在举证期内提出,过了举证期,再提出就要看法官的心情了。
我不禁有些懊恼,这么重要的事情我竟然忘记了。
“公诉人说的只是一般情况下。”老罗举手说道,“但是,在庭审中如果发现新证据、新证人,并对本案的审理有关键性影响的,可以当庭提出,审判长也应酌情做出裁决。今天我们申请出庭的证人就符合这条规定。”
见审判长有些犹豫,我也连忙说道:“审判长,我想提醒大家一下,法庭存在的意义是查明事实真相,对被告人进行公正的审判,如果刻意忽略了某些证人证言,很有可能造成我们了解到的事实并不是真相而酿成冤假错案。”
审判长在与其他几名审判员商议后,最终还是同意了我们的申请。
紧闭的法庭大门敞开,一阵清脆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嗒嗒声传了进来,接着是旁听席上的惊呼,就连公诉席里那个年迈的公诉人都在手忙脚乱地找着眼镜。
看着走进法庭的张静,我忍不住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这丫头,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作为辩方证人出庭的她,却穿了一身整齐的警服。虽然这身警服让原本就靓丽高挑的她更显得英气逼人,可也无疑让大家知道,要帮被告人作证的是一个警察。
“肃静!”审判长连喊了几声“肃静”才让喧闹的旁听席安静下来,却不能阻止情绪激动的被害人亲友做出失控的举动。
“小心!”我都来不及喊出这句话,一只鞋子就擦着张静的头发飞了过去。
张静吓得脸色煞白,公诉方却一脸的幸灾乐祸。
就因为这件事,张静和公诉方结下了仇,有事没事就要找找检察院的麻烦。很久之后,她的名字还是检方的一个忌讳,只要提到这个“女魔头”,公诉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又惹上了“检方公敌”,第二件事就是赶紧重新翻看卷宗,看看有没有什么疏漏。
“证人,你的身份?”恢复了法庭秩序后,审判长问道。
“张静,省公安厅刑事技术勘察员。”张静说。
“证人,你是否清楚你有义务如实向本法庭作证,如作伪证或故意隐瞒事实,要承担法律责任?”审判长又问。
“清楚。”
“辩护人,请提问。”审判长说。
“证人,本案中,你认为凶手是不是眼前的被告人?”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开刑庭,对于怎么向证人问话完全不清楚,所以只能选择这种直截了当的方式。
“不是。”张静说,“我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凶手不是被告人。”
合议庭里响起了一阵嗡嗡声,法官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着,片刻后,审判长才说道:“证人,我重申一遍,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是否清楚这一点?”
“是的,我很清楚。我有证据。”张静平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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