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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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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合第二天就搬到了宿舍,周宁宇望着这个一片狼藉的家,慢慢地把那架竖琴给扶了起来。他像周宁合一样,坐在竖琴旁边,用手轻轻拨出音符。从前放在这里的并不是一架竖琴,而是一台大提琴,周宁合从7岁起开始学习大提琴,一直到初三,但是初三中考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将志愿改成了竖琴。他尊重她的一切决定,却依旧好奇她这样做的原因。她告诉周宁宇,竖琴是交响乐团的标配,一场交响音乐会,可能没有钢琴,但一定有竖琴。竖琴看上去高傲华丽,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的确是这样,竖琴一般配置在舞台的左后侧,面向观众。而大提琴却淹没在乐团上百个人影之中,因为可以得到所有人的注视,因为可以享受所有人的掌声,周宁合放弃了从小学起的大提琴,她不是喜欢隐在人群中的人。她极度渴望别人的赞扬和爱意。好像,全天下,都应该喜欢她似的。

周宁宇定了决心,发誓要把周宁合给戒了。停止这种不和世俗相容的恋爱,如果是周宁宇把周宁合变成这样的,那他会担起责任让她恢复正常。他用手摩擦着那架竖琴被磕坏的划痕,开口道歉:“你别怀疑,你一直都是被爱的,只是我不是。”

严格来说,这次住宿是第一次他们彼此划开距离,十八年来,他们从未分开,自然,他们也从来未想过分开。为什么要分开呢,自他们诞生起,他们的胚胎就紧紧挨挤着彼此,灵魂也是一起孕育聊生。他们共享着一个母体的营养,一起睁眼看这个世界,一道拥有姓名。他们是捆在一起被带到这个世界来的,有着最亲密,无法割舍的羁绊。

这样的关系,为何要仅仅被定义为亲情,如果是为了避免后代的基因疾病,他和周宁合完全可以在一起,永远不要孩子,如果周宁合想要一个,他们就去领养。关于他们的未来,周宁宇早就设想过,一起考进同一个大学,一起毕业,然后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用夫妻的名义生活一辈子。但是慢慢地,自己也明白了,周宁合是不可能跟随自己的脚步的。她不可能割舍对父母的感情,可能就是因为父母从未给予她一丝爱意,她便更想要,这个世界就是有一种怪症,偏要自己得不得的东西,周宁合不会和父母断交,这就意味着他们无法去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当他开始苦苦思考以后怎么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下继续和她一起生活的时候,他又可悲地发现了,周宁合,也许是不喜欢他的,可能是占有欲,可能是依赖,可能是亲情,可能是各种复杂隐晦的东西交织,但那双懵懂到残忍的眼睛里,唯独没有爱意。就连和他做爱时,她的眼睛里也是新奇与享受,没有一丝爱意的流露。他早就知道的,只是不愿承认,如今他愿意承认了,他愿意,放开周宁合。

他闭上眼睛,思考着和周宁合走过的岁月种种。他们自小形影不离,一直到十岁都是同床共枕。他曾经了解过一些研究乱伦的书籍,很多书都写了幼年时期的共同生活会导致男女在成年以后彼此之间性吸引力的丧失。对他来说很明显并非如此,他和周宁合之间的相处模式也十分怪异。他永远是一个被索取者,担负着满足周宁合一切的责任,自小时候起便是这样。

记事起是六岁时,周宁合第一次要求他做不合理的事情。她叫他去偷爷爷的钱,因为他们的零花钱总是不够用,她苦着脸央求他,话语间却是理所当然。他仅仅接受的教育告诉他,这件事是不对的,但是他对周宁合却说不出拒绝,于是他去偷钱了,后来被发现了,爷爷拿着板子严厉地问他是哪只手偷的?他不敢出声,他原以为周宁合会聪明的独善其身,让他一个人挨打,他想,他就要开始怨她,讨厌这个双胞胎妹妹了。但是周宁合没有丢下他,周宁合跪在爷爷面前哭,说是她叫周宁宇去拿的,说她想存钱去看看爸爸妈妈,爷爷听到这个理由后当然释怀,他把双生子搂在怀里,告诉他们要相亲相爱,他对着周宁宇说,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你的妹妹,好好爱护她,妹妹是女孩子,你不能让她哭。

后来,每当他想对周宁合说不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奇怪的道德感在制约他:你是她的哥哥,你怎么能拒绝自己的妹妹呢?

自小时候起,周宁合便不是一个善茬,不说胡作非为,但也是惹是生非。处处争强好胜,小时候八九岁的孩子哪里会有女生打不得这种世俗看法,周宁合也确实缺乏管教,往往惹得一些同学动手动脚。周宁宇自然不能让别人欺负到她头上,总是为她打架斗殴,强出风头,久了坏名声就落到他头上了,一个个大人小孩都戳他脊梁骨,说他看上去以后就是个没出息的,长大后指不定要做什么违法乱纪的坏事。周宁合听到这些总要气得半死,“他们怎么这么说你。”

“没关系,让他们说去。”

后来周宁合慢慢居然学乖了,待人越发和颜悦色,当然周宁宇知道这知道表面现象,只是周宁合长了心眼,她和别人玩的好,带着别人孤立她看不上眼的小孩,让小孩处处被冷待被有意无意的针对,看着造周宁宇谣的小孩天天下课趴在桌上流眼泪可比直接打他一顿出气多了。周宁宇护着她,她也知道护着周宁宇。父母不管,爷爷年纪大了没精力教养,他们童年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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