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2)
下定了决心,全家人都动工了。
这次是快乐的动工,每个人都怀着期待。
孙氏掌控家里的钱财,带着徐氏去置办了几张大桌子,专门放在铺子里,两个人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铺子需要的东西置办整齐。又花了些钱,置办了屋子
谭氏作为长媳,也承担了主要的收拾任务。
男人过日子含糊,还是女人细心。
谭氏和小孙氏收拢了东西,再由男人们搬运。
两天的时间,基本上已经把老屋的东西搬空了。而新宅子,不管是外头的铺子,还是里院,都已经打扫干净,置办完整了。
晚上就可以入住了。
“那,我们也就不打扰了。”孟氏拉着俏俏,脸上有些勉强。
这两日搬家,孟氏也是搭了不少手。
孟氏心中一直担忧,担忧老宋家进了城,就不雇佣她了,她又得重新找个活计,才能养活自己和女儿。
但是她也一直不敢多说什么,毕竟她也不能强求老宋家一定要雇佣自己。
孙氏是个明白人,虽然孟氏不说,但心里明白的很,“小孟啊,我们家要搬去县城里,你想过没有,接下来怎么办?”
孟氏垂下眼睑,不露情绪,“婶子,这段时间要是没有你们,我和俏俏还不知道怎么活呢。已经很感激了。不过,我们肯定是没办法跟着你们到县城里过日子的,毕竟没有钱租房子,租金还比不上工钱。我过段时间,再去找个活,实在不行,缝缝补补也要把俏俏带大。”
孙氏听到孟氏说的话,眼神都柔和了下来。不谈以前,就这段时间和孟氏相处也知道她是个老实本分的。
老宋家也没打算就此解雇孟氏,毕竟他们人手本来也不够。
“虽然我们要搬去县城里,但是村里也还是有事情要做的。”孙氏笑着对孟氏说道。
孟氏一听,瞬间抬起了头。
她抿着唇,尽力不让自己的眼泪留下来,“婶,你说,干什么我都愿意。”
“我们家做的是吃食生意,城里的东西都贵,我们还需要一个人帮我们采买食材。”孙氏偷偷瞧了一眼孟氏的脸,见她并没有有贪的神色,心中高兴几分,端起茶尽饮而下,“采买可是个好活,你说,对吧?”
“婶子,我知道采买是个好活。但是,您放心,我不是那些个偷奸耍滑的人,您也不是那些个眼盲的人。”孟氏连忙表忠心。
孟氏是个有良心的人,婶子一家这么帮自己,她肯定不会昧着良心做事。
孙氏点点头,“我肯定是相信你的。以后要采买什么,我们会同你说,等到时间,我那儿子会驾了驴车过来取的。除此以外,我家的屋子,也辛苦你隔段时间来打扫一次。不过,你的工钱,以后就一旬结一次,也方便些。”
孟氏连连应下,面上带着笑容,“都听您的,婶子。”
自己的活计有了着落,怎么能让孟氏不兴奋呢。连着两日她都没睡好了,今晚总算可以睡个安生觉。
孙氏又说道,“午饭肯定是去不了我家吃了,你每日的工钱就涨到五十文。”
孟氏一愣,胸口憋了一串话,却说不出来。
良久,孟氏嘴唇微颤,郑重地说,“多谢婶子了。”
宋家这次搬家没有宴请。
一方面也免了那些坏心眼的人说酸话,另一方面也是不像有些人真觉得他们发达了,如苍蝇逐臭一般,涌上来。
还不如安安静静地,悄无声息地进城呢。
等将来真的家财万贯,再来回报乡亲。
新院子有六个厢房,位置最好的那间给了爷奶。
宋大志他们每对夫妻又要一间。宋明诚和宋明晏一间,不过宋明诚偶尔也住县学,隔几日回来一次改善伙食,说起来,宋明晏也算一人一间了。
宋明昭不过才一岁多一点,当然是跟着谭氏。
宋明清和明聪明志这对双胞胎一个屋,睡一张炕。宋思慧和宋思意一个房间,也算宽敞。
偏房留了一间书房和一个杂物房。
刚好能派上用场。
不过,哪怕这个院子真的很大,也才勉强够住罢了,可见老宋家的人口是真的多。
最让宋思意满意的,还是那个厨房。
够大够宽敞,能够尽情发挥自己的手艺。
“这味道好香啊。”宋明晏嗅了嗅,犹如狗鼻子一样。
宋思意刚把过完水的鸡肉捞起来冷却完,那一头的秘制鸡爪也已经做好了,正放在灶台边上。
今日算是正式营业,外头铺子已经忙翻天了。
就连谭氏都把宋明昭交给孙氏来带,出去招呼客人了。
宋思意和宋思慧就在厨房,准备今天的吃食。
宋思意刚好也想多发挥一下自己的“老手艺”,特别做了柠檬鸡爪和凉拌鸡胸肉。
“这么香的东西,就是这个?”宋明晏打开盖子,连连后退。
宋思意翻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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