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节(2 / 2)
一眼就看见林麦和任宝珠站在店铺右侧卖绿豆汤的流动摊位前,眉开眼笑地在和摊主大妈说话。
刚才裘丽华在店门口张望林麦和任宝珠时,她们两个也看见了她,只是裘丽华不知道而已。
林麦见老板娘明明看见了她们,却不打招呼,反而往店里钻,就猜她不想让她们觉得她特别着急签合同。
可是林麦就要逼着她原形毕露,她好完全掌握主动权。
因此没有急着进店铺,而是和任宝珠一起站在卖绿豆汤的广西大妈跟前跟她寒暄。
感谢她告诉她们丽华文具店想要出租。
为此,林麦还给了那个大妈十块钱的感谢费。
现在双方近距离面对面,裘丽华不好再往店里躲,那样做得也太明显了。
她随机应变,走了过去,对广西大妈道:“给我来四碗绿豆汤。”
然后对林麦两个人道:“没想到我出来买个绿豆汤还能碰到你们。
你们在聊什么呢?”
任宝珠道:“想跟大妈买两斤红糖,广西红糖可是有名的。”
那位大妈也是个机灵人,见任宝珠在说谎,不仅不戳穿,还帮着打掩护。
三个人端着四碗冰镇绿豆汤进了店里。
裘丽华冲着男人吆喝起来:“每天什么都不操心,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
起来喝绿豆汤啦!”
在江城,已婚男人大多很乖的,媳妇随便打,随便骂。
只要打骂适可而止,不造成家暴就行,否则男人会教你认清现实。
老板睁开眼,从躺椅上坐起来,热情地和林麦两个打招呼。
四个人喝完冰镇绿豆汤,就开始签合同。
老板娘夫妻两个全都是精明过了头的人,起草的合同字字句句全都有利于他们。
林麦花了几分钟看完合同,生气地扔在他夫妻二人面前。
“你们写的什么东西?不想签合同就直说,别浪费我的时间!”
说罢,气冲冲地带着任宝珠就走。
老板娘夫妻两个连忙阻拦,还硬着头皮说他们诚心想签合同。
林麦指着合同里的条条款款,一条一条地质问他们,这是签合同应有的态度吗,这就是坑人。
这份坑爹的合同,是夫妻二人请懂法的人写的。
每一条粗看没问题,细看全都是陷阱。
他们曾经用这样的合同坑过上一个租户。
那个租户是个三十多岁十分精明的男人,都没有看出合同里的问题。
老板娘夫妻两个见林麦和任宝珠这么年轻,特别是负责拍板的林麦,一看就不足二十岁,料想她绝对不会看出合同有问题。
可偏偏就是她一眼就看出了合同里的猫腻,还跟他们闹了起来。
事已至此,只能重新起草合同,否则林麦是绝对不会签合同的。
双方花了半个多小时,起草了一份公平公正的合同。
不过在签合同时,林麦和老板娘夫妇发生了一些分歧。
老板娘夫妇想要一个季度签一次合同,林麦坚持一年一签。
正常情况下,无论租赁方,还是承租方,都愿意一年一签。
现在房东夫妇却非要一个季度一签,就很离谱。
老板娘夫妇想要把房子租出去的心愿,比林麦想要租房的心愿更强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