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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7)(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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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手紧张地揪着衣摆,眼珠子咕噜转了一圈:我叫陶嘉,是季栩的发小,我经常听他提起你,听说你来u市了,就拜托我关照一下。

其实他也不知道季栩知不知道郑钦来u市工作的事,他是在赌。不过幸好,他赌对了。郑钦听说他是季栩的发小之后脸色温和了一些,朝他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了。

陶嘉松了口气,脸上也有了些微笑。他道:你刚来u市一定对这里还不熟悉,我请你吃饭吧,怎么说我也是东道主,既然是季栩的朋友也该尽一下地主之谊。

郑钦拒绝了。

这也是陶嘉意料之中的,毕竟以郑钦的孤僻性子,让他跟一个陌生人同桌吃饭还不如饿着。可是好不容易才见到他,陶嘉不想就此放弃,于是展开了磨人大法。

一定要的,季栩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这顿饭是一定要请的。而且这也是季栩的意思,你就别拒绝了。

郑钦依然不为所动。

就去吧,只是吃一顿饭,不会耽误你太久。陶嘉继续磨。

郑钦面色开始不郁,有些不耐烦了。

陶嘉也有些急了,混乱中他慌不择路,习惯性地抱住了郑钦的手臂,讨好地晃了晃,用软软糯糯的声音撒娇道:郑钦,你就去吧,算我求你了。

不论是这举动还是说话的语气,都是陶嘉的下意识之举。毕竟曾经的他在求饶或者要好处的时候就经常用这招逼郑钦就范。而郑钦永远撑不上两个回合就败下阵来。只是如今的郑钦还不是他的男朋友。

面对撒娇的陶嘉,郑钦的冰山脸第一次有了明显的崩裂,双眸中透露出的甚至还有惊恐之色。或许是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摇着手臂撒娇,他震惊地忘了在第一时间把人推开。而就是这几秒的愣怔,就足够让陶嘉打蛇随棍上,抓着他的手臂晃得更起劲了。耷拉着眼角瘪着嘴委屈巴巴地看着他,那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

这个表情换做其他男人来做郑钦这时候早就一拳把人打飞了,可经由陶嘉做出来却一点都不违和,也不觉得恶心,而且还确实挺让人心疼的。所以,在陶嘉的软磨硬泡下,他最终屈服了。

陶嘉喜不自胜,生怕他又返回舱,连忙拉着人出了公司大楼。

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很不错的私家菜馆,口味清淡,你一定会喜欢。而且离公司也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到了。其实陶嘉是开车来的,但是为了能跟郑钦多相处一会儿他决定走着去。

郑钦一路上没说话。而陶嘉也难得冷场了。换做以前,即便郑钦一言不发,他自己一个人也能嘚嘚不停地说上一段单口相声。可是那时候,他能肆无忌惮是因为他知道郑钦宠着自己,就算不说话可看向自己的目光还是温柔的。只是如今,那双浅色瞳任只剩一片冷然,看向他时除了疏离还是疏离,找不到一丁点的温情。所以他也不敢放肆了。

气氛沉默,还弥漫着尴尬。

就在这种尴尬的氛围中,两人到了目的地。陶嘉特地要了个包厢,坐下后对着菜单点了七八样菜。

点完他又叮嘱了一句:所有菜都不要加辣,调味也不行,我朋友辣椒过敏,闻不了辣味。

郑钦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其实从他点菜开始他就有些意外了。因为陶嘉点的这些菜都是他平时比较偏爱吃的。后来更是没想到,他竟然连自己辣椒过敏都知道。

他有些纳闷,也开始重新审视陶嘉。为什么面前这个陌生男人会这么了解自己?明明他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陶嘉跟他在一起近十年,对于他可是比肚子里的蛔虫还要了解几分,只是一个皱眉他就明白了他的疑虑,淡定地喝了口冰水,解释道:你辣椒过敏是季栩告诉我的。

郑钦问他:你跟季栩很熟?

陶嘉挠了挠脸,道出了实情:季栩小时候在u市住过几年,是我邻居。至于熟不熟他没说,若是在那个世界,他跟季栩确实很熟,说是亲如手足也不为过。可是在这个世界里,他连季栩现在人在哪里都不知道,不敢说太多,就怕多说多错。

他又担心郑钦抓着季栩追问,赶紧抢过主动权,转移了话题:你、结婚了吗?

郑钦:

只是很显然,他这个话题转得有些糟糕,糟糕到郑钦都沉默了。

陶嘉观察着他的表情,替他回答了:没结

郑钦:

那有对象了吗?

郑钦:

对象也没?陶嘉心中暗喜,拍拍胸口,小声地自言自语道,那我就放心了。

如果这个世界的郑钦已经结婚或是有对象了,那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强行插一脚不道德,可白白把爱人拱手相送他也不甘心。知道他还是孤家寡人他就放心了。

这一顿饭吃得还算和谐,虽然郑钦全程只说了不到十句的话,但陶嘉还是挺满意的。吃完饭两人又回了公司,听说郑钦还没备车,陶嘉主动请缨送他回家。

郑钦见识过陶嘉的磨人功力,知道拒绝不了便也没白费口舌,破罐破摔上了他的车。

陶嘉心里别提多美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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