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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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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颗牙齿的空洞。

倪向东起身,抖落腿上的沙砾,冲他招手。

“走,小军。”

他欢喜地跟了上去,追着他的背影,像极了当年那条姜黄色的狗。

疯狗(二)

有人生来只为成全别人,到死是件陪衬,对于这点,曹小军深信不疑。

他将自己的人生裁成边角料,只为给倪向东,凑出个完整。他倔,他便灵动,他狠,他便慈悲,他扮着金刚怒目,那倪向东才有资格在外人面前,演出个菩萨低眉。

他活成了他的反衬,他的注脚,他欲扬之前的先抑。男人的艳羡,女人的赞美,种种风光无限皆是献给倪向东的,他永远是倪身后的一个无言的影,无人瞩目,无人在乎。

但那又如何,他心甘情愿。

过去的五六年,他与倪向东相依为命,好得合穿一个裤筒。没别的本身,一路坑蒙拐骗,兜兜转转,来到了定安县。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竟也一日日的强壮,转眼成了十六七岁的少年。依旧寡言,哑得像头牛,那些未出口的话语,变成了满身的力气,紧绷的筋肉,如今一记拳头,也能给对面的混混,打出个人仰马翻。

倪向东脑子活,善使刀,他木讷,肯豁命,二人一柔一刚,一明一暗,靠着好勇斗狠,渐渐也在当地混出了些名堂,招揽了不少毛头小子。

倪向东自然是有了新的朋友,新的小弟,享受着新的威信与簇拥,而曹小军的习惯还停留在当年,闷头独坐在角落,只身一个,远远观望他人的热闹。

人人都笑他,笑他是倪向东身边的一条狗,一个哑巴打手,他全不在乎。

是狗又怎样,阿公说过,养鸟鸟溜飞,养狗狗摇尾。有些人像鸟,没心肝的东西,但凡笼子一开,便头也不回地飞回山林,而有的人像狗,忠心,赤诚,一日为友,便是永远的鞍前马后。

他像狗又怎样,照心做人错不远,这道上混的,不就讲究个仗义二字吗?

因而每逢团伙里出了事,翻了船,他总让倪向东带其他人先跑,自己留下来收拾残局。即便人被抓去里面,也并不多说一句,卖友求荣的事情,他曹小军不屑去干,种种罪名,一并承担。

也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常有人说,倪向东吃定他憨傻,闯出祸来要他背锅。

只是他不信那些挑拨,他不肯怀疑他,只当二人是分工不同,出来闯,总有人要做出牺牲。

既然他曹小军的手已经脏了,那干脆堕到底,成全倪向东个清白无辜。

他笃定,倪向东没有弃他于不顾。

每次打里面出来,倪总是带着吃的,笑盈盈候在门口,为他接风洗尘。有时是千孔糕,有时是糯米粑,有时是珍袋,有时是粿子,他捎什么,他便吃什么。

二人蹲在街边,也并不多客套,倪向东不住地打量,只嚷他瘦了,将吃的一股脑塞他手里。曹小军腼腆笑着,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也就忘了诸多愁苦。

他只想有个伴,而他已经有了伴,他该知足。

他坚信二人会是一辈子的弟兄,哪怕刀砍,火烧,油锅翻炸,他曹小军也敢拍着胸脯子保证,不会有丝毫变动。

直到他遇见了她。

那晚夜市灯火下,吴细妹不敢抬头,一小捧汗津津的槟榔,抖抖地擎在半空。

曹小军一阵惶乱,怯懦地退后。

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不敢直视的对手。

三人玩到了一起,日渐熟稔。

冰霜般的曹小军融成了一汪春水,一流就流向了吴细妹,但他知道,他流不进她心底,他与她之间,始终隔着个倪向东。

他从未跟东子争过什么,然而这一次,他忽地希望赢的能是自己。

倪向东自然明白他的心意,二人约定,一切交由细妹自己去选。

两人将喝了一半的酒同时递给她,她接过谁的,便是谁的爱人。

曹小军举起酒杯,抖得恍若那晚的吴细妹。

无数个声音在呐喊,向上苍祈求,他只要赢这一回,往后余生,他什么都可以,也愿意输给倪向东。

他目光灼灼地望向她,而她并不看他,她看着东子,她伸手接过倪向东的杯,将里面的酒一饮而尽。

尘埃落定,吴细妹到底是选了倪向东。

曹小军杵在那里,手里还举着杯,像是开了个不得体的玩笑,自己羞辱了自己。

他早该知道的,风光体面的,永远是东子,他赢了他无数回,今后也会永远赢下去。

小军自顾自地饮了杯中酒,趁着醉意,红了面庞,红了眼眶。

吴细妹很快搬了进来,三人挤在同一间屋檐。

曹小军越发小心谨慎,他知道倪向东的敏感多疑。话少说,事多做,出钱又出力,生怕哪日惹怒了东子,将他逐了出去,便一下失掉两个最在意的人。

他一点点地冷下心来,踏踏实实演绎起命定的角色,是言听计从的小弟,是忠心耿耿的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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